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来源:广安新闻网

广安市公安局

广安市烟草专卖局

广安海关

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,全面加强卷烟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及走私行为,净化烟草市场,维护国家利益、税收安全和消费者权益,市公安局、市烟草专卖局、广安海关现公开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,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线索征集范围

(一)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进出口、运输、储存假烟、走私烟等烟草制品;

(二)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、无证运输、无证批发(零售)卷烟、雪茄烟;

(三)非法制造、拼装、销售、进出口、运输、存储烟草专用机械;

(四)非法印制、销售、使用他人卷烟、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;

(五)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储存烟叶;

(六)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进出口、运输、储存烟丝、复烤烟叶、卷烟纸、烟用丝束、滤嘴棒;

(七)非法生产、进出口、运输、销售电子烟,非法提取电子烟用烟碱;

(八)非法生产、销售“花烟”“茶烟”等类烟产品;

(九)利用互联网平台、海关便利化通关政策走私、变相走私烟草制品,未经许可在海关监管区、综合保税区销售涉烟产品,以及免税烟草制品违规销售的行为;

(十)向未成年人售烟(含电子烟、类烟产品),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,以及海关监管范围内的各类涉烟违规行为。

二、举报奖励

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。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,建立“举报—查处—反馈”闭环,联合办案、从严查处,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,由烟草专卖局按《四川省烟草专卖局涉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》给予以下奖励:

(一)卷烟、雪茄烟:假冒伪劣、走私卷烟最高奖励600元/万支(50条普通卷烟≈1万支),重大走私案件奖励可酌情提高;真品卷烟最高奖励600元/万支。

(二)电子烟、类烟产品:电子烟单案最高奖励3万元(跨境走私电子烟按此标准);类烟产品单案最高奖励2万元。

(三)原辅材料:烟丝3000元/吨、烟叶1500元/吨;烟用丝束等按1元/公斤,滤嘴棒、空管烟(未填充)按50元/万支。

(四)烟草专用机械:生产假冒伪劣卷烟机械设备最高奖励3万元/台。

(五)向未成年人售烟(含电子烟、类烟产品):查证属实并给予罚款以上处罚的,最高奖励5000元。

三、举报联系方式

广安市公安局:

110,0826-2343655

广安市烟草专卖局:

12313,0826-2331352

广安海关:

0826-8862811

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,打击涉烟违法犯罪,需要每一位群众的参与和支持。在此,我们郑重呼吁广大群众,主动监督、积极举报,发现涉烟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反馈,大胆揭露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,携手筑牢烟草市场安全防线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、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,为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贡献力量!

举报线索需真实有效

严禁诬告陷害

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

全力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

广安市公安局

广安市烟草专卖局

广安海关

2026年3月10日

编辑:肖慧芳 发布时间:2026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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